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壁落小说 > 英灵时代,十连保底 > 第二百四十二章 人类文明的瑰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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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雨宫真昼的情绪来的快,走的也快。

    她并不担心太多事。

    在自己还是个普通盲眼女孩的时候就已经被对方所恩惠所看重,事到如今,得到了更多,也没必要患得患失。

    先生大概并不在意这些,而且赐予了自己这么多,也有了这么高的沉没成本,他不可能放弃自己。

    当然,更重要的是自己也不能自怨自艾。

    若是有朝一日能优秀到令他人刮目相看,若是登临剑圣境界,横扫扶桑武家……

    她毫不怀疑自己能走到这一步。

    “这件物品是什么?”

    雨宫真昼举起手里的黑色丝团。

    她也是第一次见到,而且这么小,看上去根本不像是穿的衣服,倒是手感特别神奇。

    “这个是……丝袜。”白榆轻咳一声,眼神往一旁飘移了一下:“你可以理解为筒裤。”

    “这么薄的筒裤么?”雨宫真昼流露出更加疑惑的神色。

    “你可以穿上试试看。”

    “我试试……”雨宫真昼开始笨拙的捣鼓起丝袜来。

    白榆在一旁看着,不得不说,丝袜的发明最初是歪打正着……和高跟鞋一样,丝袜最初的发明也是给男人穿的。

    丝袜的出现说是为了遮住过于茂盛的腿毛,也是男人专属,女人是不能穿的——在这一点,英法有一道著名的菜叫火烧圣女……咳,圣女贞德被审判的时候,她被判定有罪的最大罪证就来源于‘她像个男人一样穿衣服’,说的就是她腿上的长筒袜和紧身裤,从这点来说,菲特狗倒是意外的还原历史。

    同样的,丝袜这东西到底是不是仅仅出现在欧洲也是值得考量的,有人称在中国的历史上也发现过这种东西,证据就是水浒传里面宋江经常骂李逵‘你这黑丝’,证明或许明朝就已经有了黑色丝袜。

    一想到这里,白榆的嘴角就忍不住上扬,想象一下欧洲贵族们在油画上穿着白丝,还偏偏摆出一副英武模样的肖像画,不忍直视啊。

    但是丝袜给女孩们穿那就太过于合适了,顿时一跃成为历史上最伟大的十大发明之一(备注:lsp内心排行)。

    白丝黑丝还是条纹,都很棒……破开那就更棒了。

    这是一件不论它完整、破损,或者干脆不存在,都让人无可挑剔的神圣衣装。

    雨宫真昼努力了一会儿,总算是把丝袜穿了上去,起初会觉得不太适应,就和身上的内衣一样,不过很快就意识到了它的用处。

    她拉了拉裙摆,眼睛一亮,这样即便是动作幅度比较大,似乎也不用担心裸露出双腿了,走光的问题就这么解决了?

    她当然不会知道,其实比起裸足,有丝袜加持下其实更好看。

    白榆看着对方蹦蹦跳跳的高兴模样,内心也感叹了一声,可惜和服和高跟鞋不是很搭。

    如果换上紧身旗袍加高跟鞋,再来个发簪,那才算是绝配。

    这个世界的大夏的旗袍款式还是挺丰富的,和汉服同样,是可以作为正装参加宴会用的。

    到这里,换装算是彻底完成了。

    雨宫真昼轻轻咬住手腕上绑着的发绳,抬起手收拢着头发,微微侧过身低下头,露出了干净白皙的后脖颈。

    夏日烟火的外观和服完全不影响活动,比起之前端庄过度的和服也多了几分浴衣风格的色彩鲜艳,更是不显得厚重,衬托着她的高挑玲珑身段。

    圆润的大腿被黑色的丝袜所覆盖住,圆润的脚指头也藏在了其中,被和服的裙摆所收容,只是在行走之间才会露出一片漆黑,让人不禁畅想深邃浩瀚的太空。

    明显有了内衣加持后,身段更加凹凸有致,重心不会偏移,动作也更加放得开。

    白榆已经看的有些呆了。

    妈耶,真好看。

    他自认为长期被苏若离拔高了审美门槛,自己的抵抗力还是很强的,但事实证明,不同文化不同打扮展现出的美,也仍然对他有效。

    哪有什么喜好,只是个老色批罢了。

    我已经越发能够理解暖暖系列的玩家了,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在怪猎了调整好几个小时,结果凑出来的不是攻击7看破7挑战3的配装,而是一套看着好看的套装,结果进图就猫车回家,即便如此还是下次还敢。

    好不好看,那是一辈子的事。

    雨宫真昼将头发绑好后,问道:“我看上去,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很涩。”白榆如实回答。

    “?”

    “我的意思是,很棒。”白榆改口道:“一般来说,会吸引不少人注意力。”

    “那看来不能穿出去啊。”雨宫真昼可不想引起太多人的注意,还是换上比较低调的衣服更好一些,她目前还在被通缉。

    “没事,这件衣服已经登录了。”白榆调整了一下英灵的外观:“你可以随意确定要不要换上。”

    雨宫真昼自己看不出来好不好,她便问道:“那,先生喜欢吗?”

    白榆尴尬的点点头。

    我都这表现了,你说我喜不喜欢。

    哪有男人不喜欢黑丝的。

    还有人特别喜欢放在高筒鞋里闷了一天多的丝足诱惑呢。

    虽然知道自己提出什么要求,对方都不会拒绝,但还是适可而止吧。

    今天的起点就看到这儿……不对,今天的环节就到这里。

    “我接下来说一件正事。”白榆开口。

    “好的。”雨宫真昼安安静静的乖巧表现。

    白榆话到嘴边,又有点卡顿……他在考虑是不是该提前给雨宫真昼打个预防针。

    就是说——咱们可能要多一位同伴了。

    接下来他打算契约下一位完好的英灵。

    对方和其他英灵不同,也具有成长性。

    到时候两人约会就会变成愉快的三人行。

    也可能是两个和尚抬水喝变成三个和尚没水喝。

    虽然白榆认为自己压得住这两个姑娘,但若是她们不配合,自己的日子也会不好过。

    在家里就已经深陷秦雪澡和苏若离之间,如果在副本、龙脉界也还要承受这种痛苦,那还不如不契约。

    也得亏自己的第一位英灵是雨宫真昼这样的好姑娘,否则他还真担心自己驾驭不住对方,反而给自己带来麻烦。

    命运编者其实对英灵并没有强制的操控权。

    必须是对方愿意配合,自己才能加以干涉。

    即便是‘任侠’‘百战老兵’,也不可能强制命令对方做什么事。

    若是让他们去抢劫银行,干一些作奸犯科的事,契合度会下跌,直接不回应召唤都是可能的。

    这可不是游戏,哪有‘令咒’这种好东西。

    所以对雨宫真昼也是持怀柔态度慢慢刷高好感度,她也的确知恩图报、心地良善,加上对方所处于的环境不安全,自己成了对方的唯一依靠,这才让两人的羁绊等级突飞猛进。

    甚至上一次,自己两世为人却还被一个小丫头扑过来强吻了。

    感情的发展循序渐进。

    到了这一步,双方根本谈不上主仆关系,人格上完全对等。

    只是现阶段还不能进入恋人关系,两人现实里都不曾见面,而且如果这时候进入了恋人关系。

    白榆也不会再有动力继续契约下一位英灵。

    即便契约了,对方看着两人发狗粮肯定也会生出‘我应该在车底’‘我来的不是时候’的卑微情绪。

    换成之前,他不会这么着急,但现在不同,他有个更确切的目标。

    要尽快提升实力,去往北冥家找寻生母。

    既然如此,就不能将精力分散于儿女情长上。

    “我要说的是……”白榆正要坦白。

    “我们应该增长更多的成员了。”雨宫真昼却大出所料的抢答道:“是吗?”

    (本章完)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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