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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章 有刺客,不对,有刺狼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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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全民齐备战,整个部落忙活的热火朝天。

    当天下午,整个部落都知道了陈默要攻打一个部落为大家抓婆娘,所有男性战士发挥了百分百的激情,但是女族人有点消极怠慢了。

    陈默对几个女族人说:“我们也抓男的俘虏,你们要是觉着当前的配偶不合适,咱们也可以换嘛!”

    众女族人爆发出比男战士更为强烈的激情,整个部落就像是按上马达的自行车,突突没有停下过,连续两天的彪悍劳作,所需物品全部准备了双份,众人们还意犹未尽。

    很多女族人也强烈要求参战,她们的作战能力不比男战士弱。为了幸福,这也是拼了。男战士开始感觉到了危机,这是要抛弃自己咋滴。

    自己壮又啥用,长得又不是很帅,还没有作者沉默帅!

    大水军部落,有三大美男子:河,笑,陈默。

    但是公认的只有俩,河和笑。陈默觉着自己乃堂堂酋长,不可能被小弟们盖过风头,强烈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,于是美男子就变成了河,笑,陈默。

    一众花痴女都想要自己的配偶帅气点,壮实倒是不用说,原始社会的男人都是肌肉男,脸长的帅,身体也强壮。

    不像现代的所谓小鲜肉,如同女人般的长相和体力,手破了都会嘤嘤在微薄上哭诉半天,如同一个闺妇一样。

    原始社会的帅哥都是小肌肉,脸好看,肌肉也满满。最主要的,持久力也强悍,就是姿势不足。

    当天晚上,陈默聚集了所有部众,开始点将点兵。深夜就出发,早一点派兵,被俘的族人就有多一点的生机。

    整个部落男战士有六十三人,外出征战,部落必有要有留守,否则再有突发情况整个部落会被一锅端。

    陈默决定带三十九个战士出发,加上自己正好四十。女族人不带,留守部落。

    被选中的战士们没有对死亡的畏惧,反倒是对敌对部落:龙套充满了仇恨。

    没有选中的战士很沮丧,尤其是女族人,感觉自己的酋长抛弃了自己。

    陈默安慰众人:“咱们去打仗,是要死人的,不是去相亲。”

    众人齐点头,他们本来就是各个部落的奴隶,是留作充当储备口粮的,所以生死已经看的很淡。

    陈默看到这套说辞没有用,只好再想另外一个说辞:“咱们部落战士要出去一多半,部落很空虚,你们需要留守,保护好我们部落!责任一样重要!”

    众人再次点头,还是想去攻打敌对部落:龙套部落,留不留守无所谓,只要有酋长在,广漠的洪荒任何地方都可以在建起一处崭新的部落。

    陈默有点无语,这群犯了花痴的痴男怨女。

    “这样说吧,留守的族人们,你们的任务更为艰巨,我们都出去攻伐龙套部落,如果有人来犯,你们可以击退他们!”陈默继续说道。

    众人心想:酋长,这是必须的啊!

    陈默继续说:“来犯的都是战士,你们可以俘虏他们!他们中也有很多比我和河长得帅的人!”女族人眼睛一热,是啊,是这个事!等他们送上门来。

    男战士有点不乐意了。这说来说去还是把我们给抛弃了。

    “你们俘虏了敌对战士,那么他们部落肯定空虚,你们可以攻打他们部落,俘虏他们的女人和小孩!”陈默看到情绪不满的战士,补充说道。

    “酋长,放心去吧,部落的安全交给我们了!”留守的战士纷纷拍自己的胸脯保证到。

    陈默一看不能再说了,再说下去,外出征战的战士就有意见了,还是得在路上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。

    忽悠他们自己还不一拿一个准!自己可是后世纪成功的商人啊!

    众人整装出发,雄赳赳气昂昂,奔向龙套部落。

    水军部落大军,嗯,四十人的大军,每人携带了一把弓,两捆箭,两根骨矛。干粮稍微带了一点,陈默也知道三军未动,粮草先行。

    但是在资源丰富的原始社会,随便射几下,就有丰富的食物。

    所以陈默只带了每人一天的口粮,盘算着剩下需要的口粮就基本靠射了,众人射一下就有了。

    我射射射射射射。社会摇!陈默嘴里哼哼着社会摇,在前面走着。

    原始社会的众人夜间是不会出门的,因为他们不吃动物肝脏,几乎都有夜盲症。

    但是陈默从第一天组建部落开始,就长时间给部落众人补充各种营养元素和氨基酸。所以众人们的夜盲症很轻微,不耽误行军。

    同样夜间也是所有野生动物最为活跃的时候,一路上各种鬼哭狼嚎,水军众人不害怕,但是陈默心里有点受不了。

    一路急行军,大家都很累了,陈默就让众人安营休息。让族人五人一组,分别站岗。

    站岗巡逻这个行为原始部落也是没有先例的,都知道,晚上不攻伐。

    天一黑,除了有火光的地方,眼前黑乎乎一片,一不小心就会被地上石头绊倒,不知道滚到那个赶脚旮旯去。

    陈默为了以后的需要,很早之前就开始组织众人在夜间巡逻,顺便适应一下减弱的夜盲症。

    原本夜间小心翼翼走路都会摔倒的众人,发现自己在夜间竟然也能看清东西了,直吆喝是天神赐福,但是一想到自己的酋长是天神之子,就有所释然了。

    酋长是天神之子,别说晚上能看清东西了,就算是闭上眼睛能看到东西也没有什么惊讶的。

    现在算是春天了,晚上夜风一吹,还是比较冷,陈默原本不愿意生火的,但是被冻的没办法,周围的族人也被冻的缩成一团,如同小鸡仔一般。

    现在晚上也只有食肉动物在觅食,原始人都躲到山洞里暖和去了,唯一在夜间行军的整个洪荒也就是水军部落这群不怕死的牲口。

    即使生火,敌人也看不见,这还离着几百里呢。

    升起了火,萎缩一团的众人感觉到了温暖,慢慢进入了睡眠。陈默睡不着,还在思考计谋。

    “我是用啥计谋好呢?老汉推车还是****......算了,还是睡觉吧,到了龙套部落在决定!”陈默也渐渐进入睡眠状态。

    夜,很静。

    除了火堆哔哔叭叭声和巡逻队在周边行走的声音,四处寂静。

    巡逻队看到众人都睡了,也扛不住倦意,觉着这都快天亮了,没有啥可担心的了,也陆续来到火堆旁打起盹来。

    火堆没有人添柴,火势也越来越小,渐渐熄灭。

    众人全都进入了睡眠,但是有的朋友却还精神着。

    “嗷呜!”好像在说:等了一夜终于等到火熄了!

    陈默瞬间惊醒,看到周围围起来一圈的成双的绿色眼睛大喊道:“我去,丛林里怎么会有狼呢?为啥我老家山区一只都没有呢!”

    “来人呐!有刺客,不对,有刺狼!”陈默尖叫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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