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壁落小说 > 武力值在上[快穿] > 96.怀魂(2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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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内含不合法符号而被和谐  高到需要仰头才能看到尽头的楼房, 马路上的车辆川流不息, 走道上人来人往, 匆匆忙忙不知为何……这里比武国的永华都繁华多了。

    几千年后的世界,竟是这样的平静, 平静到……让他不可置信,仿佛他经历过的那些兵荒马乱的年代,才是他的一场大梦。

    奢求已久的大梦。

    胡不归轻轻缓了一口气, 想到什么,他的目光一转, 看向了身边的人, 她漫不经心地看着前路, 步伐慢慢悠悠的,恰当得宜地融入了这场大梦里。

    生长在这个安宁年代的一朵花啊……

    “你在看什么?”奉欢睨了胡不归一眼。夏日的上午阳光也带着一丝灼意,偏偏他一身长袖长裤怡然自得。说起来,他昨天也穿的长衣长裤, 怎么这会儿就不热了?

    胡不归不紧不慢地收回了停留在奉欢身上的视线, 他看向前方来往埋首赶路,也不忘把玩手里一只小匣子的路人, 奇怪问道:“那是何物?”

    奉欢顺着他指的东西看了一眼,回道:“那是手机。”

    “有何用?”

    “用途多得很。”奉欢尽量挑了胡不归能懂的意思回答,“不过最主要的, 还是它能够跟距离很远的人对话吧。”

    这样啊……

    胡不归想起她哥哥的那一只手机还在他手上, 心里微微一动, 面上的笑容温和:“还真是方便呢。”

    话题结束后不久, 两人就来到了超市。

    奉欢推上一辆小推车,带着胡不归买了一些吃食。解决完吃的问题,他们才又来到了文具区,待胡不归细细挑出合用的笔墨。

    令胡不归有点儿失望的是,这里的纸笔并不合他的心意。笔头不行,纸张粗劣……他微微地迟疑,一边瞧出他心思的奉欢笑眯眯道:“街头转角有家不错的笔墨店,我们去那边再看看吧。”

    胡不归看向了奉欢,眉眼不由得柔和了一些:“好。”

    买完菜,又买上胡不归看中的笔和墨,两人大包小包地提着袋子走向回家的路途。

    奉欢提着两大袋子的东西,毕竟原主的身体娇弱,没怎么锻炼,再加上昨天那一番运动,提着这些东西久了还真有点儿吃力。奉欢刚觉得有点儿提不住了,跟在她身边的胡不归似乎有些看不下去了,他一步上前,打横将她抱了起来,连同她手里还提着的购物袋。

    ……这种时候背她干什么?帮她提袋子不是更实在?

    奉欢一挑眉头,果然,没一会儿胡不归的脸色就变了。

    昨夜吃过的教训还不够。奉欢心里默默地给胡不归打上了个缺心眼儿的标签。她不想再陪着胡不归浪费时间,正想自己下来,可胡不归偏偏一声不吭地不放手。她不由皱了皱眉,出声道:“放我下来。”

    然而胡不归抿紧嘴唇,愣是硬气地抱着她走出了十来米远……最终他实在受不住重量,努力地用尽最后力气将奉欢稳稳放回地上。

    此时他脑门上沁出了不少汗水,手臂也酸软得直打颤。胡不归努力地平息了一下有些急促的呼吸,企图让自己平静下来,可声音就没那么面上那么淡然了:“让、让姑娘见笑了……”

    让奉琛的身体素质限制了,自然不可能会像以前一样。

    这点儿奉欢的体会颇深,原主让奉琛养得娇贵,压根儿经不住她折腾。奉欢未在这个问题上与胡不归纠缠,她笑眯眯道:“不过是今天的东西多了,我自己来就好。”

    看奉欢的小肩膀瘦瘦弱弱,提着东西怪吃力的,胡不归一抿嘴唇,伸手不容拒绝地从她手里接过袋子,道:“走吧。”

    脑筋终于绕对地方了。奉欢慢悠悠笑了笑,带他往家里走去。

    回到家里时,时间临近中午。奉欢对于吃食没有太多讲究,她凑合着准备了一餐简单的午饭。待吃完后不久,她就准备好纸笔,让胡不归开始画那一块玉佩。

    纸墨笔砚准备好,奉欢坐在一边,看胡不归凝神执笔,在宣纸上一番细细勾勒,下笔如行云流水,仿佛画过许多次一样。不消多时,胡不归轻轻搁下笔。

    奉欢凑上前去,只见纸张上跃然出一只凤凰外形的玉佩,仰首望天,展翅而飞,身下翎羽宛如焚于火中一般浮动……奉欢忽然间有点儿眼熟,却又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这一种感觉。

    应该是原主的印象。她蹙眉回忆着,突听胡不归问:“奉姑娘,可想到了什么?”

    思绪被打断,奉欢抬眼对上了他关注的眼神,摇了摇头,道:“没什么。”她又细细端详一番那一纸凤凰图,却再也找不到那一丝熟悉的感觉。

    奉欢轻啧了一声,她看了一眼目光干净又温和的胡不归,不由晃去了刚才那一声是他故意所为的怀疑。

    胡不归毫无所觉,他轻笑道:“奉姑娘,你可是想到了什么法子找到在下的玉佩?”

    人海茫茫,对着画像找个活人不容易,但找个不会活动的死物,应该难度不会太大。说起找东西,奉欢想起了原主的记忆里,她曾经委托过的一个私家侦探。

    不过,她有些担心的是,这一块玉佩还没有从古代的胡不归的坟里挖出来。

    难道要进入盗墓模式了吗?

    奉欢捏着下巴思索这个方案的可实施性,她看了一眼正认真看着她等待回答的胡不归,开口问:“你知道你的棺材埋在哪个地方吗?”

    “……不知。”

    也是。胡不归当时直接死在战场上,怎么清楚自己的尸体有没有抬进墓穴里。

    奉欢只好放弃了带胡不归去挖他自己的棺材的想法。还是先找人找一找吧。

    次日清早。

    请过了一天假,今天该去学校上课了。

    奉欢无意过多地改变原主的生活。洗漱完,她换上校服准备出发去学校。刚从卧室出来,就看见胡不归在厨房里走动着。他里面一身笔挺的西服衣裤,外面却套着一件粉色的小围裙,系在腰后的蝴蝶结越显他的腰身精瘦。胡不归并没有意识到这有什么不对,反而专心地看着煤气灶上的火。

    他在煮面。

    学习能力倒是不错,不过奉欢没时间品味他的手艺了。看了看客厅的钟,时间不早了。

    奉欢拎上书包,刚想换鞋离开,就听见从厨房出来的胡不归唤了一声:“奉姑娘。”

    奉欢头也不回地继续穿鞋,口中道:“我要去学校,大概傍晚回来。你自己在家不要乱走。”

    然而在她刚想走的时候,一只略感冰凉的手拉住了她。奉欢一偏头,胡不归正静静凝视着她,笑容一如既往的温和,眼里却没有多少笑意,甚至还笼上了一层浅浅的暗色:“留下来不好吗?”

    “我傍晚会回来。”奉欢一顿,她转眼看了看厨房未关的煤气灶,道,“使火的时候小心点,别把屋子给点着了。”

    拉着她的手仍然不松。

    “放手。”奉欢皱起了眉,对方置若罔闻,目光稍稍往上一抬,在她受伤的额头上一转,拉着她的手颤了又颤,终究是没有抬起来。他敛下眼,一点一点收回手,嘴角弯起的笑容温柔又浅淡,“那在下……等姑娘回来。”

    胡不归的举止奇怪,奉欢自然是察觉到了。她深深看了他一眼,终究没说什么,随意拨乱了刘海,转身离开。

    今天早上她故意起早了一段时间。

    循着记忆里曾经去过的地方,奉欢慢悠悠地朝一个偏僻的小区走去。

    那是一栋有些年头的旧楼房,颇有大隐隐于市的味道。奉欢按着记下的地址,一边顺着脑子里对这一块地的记忆找到了那栋单元楼。爬上四楼后,她在一面贴满花样百出的广告的墙壁上找到了侦探社的字眼。顺着方向,奉欢敲开了一扇门。

    她在门口等了有一会儿,才听见门后面传来一阵笨重又缓慢的脚步声。铁门被缓缓拉开,露出面的,是一个头发凌乱又邋遢的青年,身上穿着一件白背心,相貌平凡,普通到丢进人群里都没有一点儿存在感。他似乎才刚起床不久,不禁打了一个困意沉沉的哈欠:“小妹妹,你找我有什么事?”

    面前的人曾经帮原主找到了失踪的奉琛,记忆里这人虽然落魄,能力确实不错。想到调查任务的事可以大半交给他,奉欢的语气不由得轻快起来:“给你送钱来呀。”

    杵在门口的苏深一愣,他上下打量一眼学生样的奉欢,心中怀疑她能付出多少委托费来。不过最近确实没什么生意。苏深挠了挠头,还是推开门让开了一条道,“进来再说吧。”

    到了第五天,在药庐那边帮忙的流云带来了消息,说是猫儿醒过来了,现在不肯服药。她和齐长川没法子,这才过来找了邱欢。

    难道她过去就会喝了?

    想到她这段时间未曾去见过他,稍一顿,邱欢迈步前往了药庐。

    醒来之后,猫儿的脸色还带着苍白,一双眼也无力地耷拉着,看起来柔弱又无力。桌边摆着一碗放凉的药,邱欢端起来,盛了一勺药,随后看向猫儿:“张嘴。”

    一见那深色液体,还有近在咫尺的苦香,猫儿下意识往床里缩了缩,秀气的眉毛紧紧皱了起来。但眼前的勺子丝毫没有退避,依然稳稳地停在他嘴边。猫儿小心翼翼地抬眼看向眼前的人,她的神色淡然,眼里没有过多的表情,似乎他喝还是不喝,对她而言都不重要。

    不重要啊……

    猫儿抿了抿嘴唇,老老实实地张开了嘴,接下邱欢喂的一勺药。

    似乎是药苦了,一勺接一勺喝药的时候,他的脸紧紧地皱成一团。邱欢瞥了他一眼,待他药一喝完,便从怀里取出了一包果脯,随后捻了一颗塞进他嘴里。

    猫儿被这一口塞得措手不及,不由呛了一两声。他悄悄看了一眼把碗搁回桌上的邱欢,目光却在那一小包果脯上停留了许久。他的思绪恍了恍,随后好奇地问:“你怎么想着带这个过来?”软软的声音里浮着一股无力感。

    瓷碗放回桌上的时候,勺子跟碗发出一声清脆的低响。只是出门之前,邱欢想起了那个叫白贺的男人,他喝药时常果脯不离口,有时忘了备,他便苦着脸,拉长了声调叫着徒儿徒儿,直扰得她把果脯带过去为止。

    邱欢顿了顿,漫不经心地回道:“不过顺手罢了。”

    她不再与猫儿多聊,留下一句“你好生休息”,便迈步离开了,徒留下身后握着一包果脯的猫儿,眸色深沉。

    又在药庐修养了几天,猫儿的伤好了许多。齐长川不耐烦他再留下来,上一好便叫着邱欢过去把他带走。

    眼看猫儿下床走路的步子还带着虚软,邱欢轻啧了一声,几步过去将他打横抱了起来。

    这突然的一个横抱让猫儿吓了一跳,他下意识地抱紧了邱欢的脖子,一仰头就见到了她的一截下巴。猫儿迷茫地眨了眨眼,到底身体不适,他局促地缩了缩身子,抱住她脖子的手却搂紧了。他安静地蜷在邱欢的怀里,倒真的跟一只猫儿一样,娇弱又充满依赖。

    走在快活宫路上,来往人不时小心翼翼地往他那边看去一眼,似是好奇他的身份。猫儿偏开了脸,避开了那些目光。

    在药庐时,他便知晓了邱欢的身份,一开始还有些别扭,可她又鲜少来看他,这种别扭,后来又让一股憋屈给代替了。

    待到邱欢将他放下地来,猫儿借着她的手站稳了身子,四下一打量,居然不是他以往住的地方。他疑惑地看向了身边的邱欢,秀气的眉毛蹙了起来,“这是哪儿?”

    “以后你住这里。”邱欢回答道,“旁边是我的院子,往后你有事,直接来找我便是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要我住这儿?”猫儿越发地不解起来。

    邱欢低头看着猫儿,面上带着笑意,“给你一个身份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身份?”猫儿睁圆了眼,不知道想到什么,那一张有些苍白的面容上浮起了一抹红晕。他垂下眼,软糯的嗓音有些小小的颤意,“什么身份?”

    “认你做义弟。”

    义弟?

    猫儿一愣,与自已预想到的答案对不上,他小小地抿了下嘴唇,抬眼看向邱欢,一双乌溜溜的猫儿眼张大了,“为什么要认我当你的弟弟?”

    不当她的弟弟,他还想当什么?哥哥?

    邱欢瞥了猫儿一眼,明明十九岁的年纪,偏偏身高与容貌都像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。现如今他的身高不过才到邱欢的肩膀,看起来别样的娇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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